设计模式概述

Design Patterns

设计模式四人帮

设计模式四人组GoF(“四人帮”,又称Gang of Four,即Erich Gamma, Richard Helm, Ralph Johnson & John Vlissides四人)的《设计模式》,原名《Design Patterns: Elements of Reusable Object-Oriented Software》(1995年出版,出版社:Addison Wesly Longman.Inc),第一次将设计模式提升到理论高度,并将之规范化。该书提出了23种基本设计模式。时至今日,在可复用面向对象软件的发展过程中,新的设计模式仍然不断出现。

设计模式和框架

可复用面向对象软件系统现在一般划分为两大类:应用程序工具箱和框架(Framework),我们平时开发的具体软件都是应用程序,Java的API属于工具箱;而框架是构成一类特定软件可复用设计的一组相互协作的类,EJB(EnterpriseJavaBeans)是Java应用于企业计算的框架。

框架通常定义了应用体系的整体结构类和对象的关系等等设计参数,以便于具体应用实现者能集中精力于应用本身的特定细节。框架主要记录软件应用中共同的设计决策,框架强调设计复用,因此框架设计中必然要使用设计模式。

另外,设计模式有助于对框架结构的理解,成熟的框架通常使用了多种设计模式,如果你熟悉这些设计模式,毫无疑问,你将迅速掌握框架的结构,我们一般开发者如果突然接触EJBJ2EE等框架,会觉得特别难学,难掌握,那么转而先掌握设计模式,无疑是给了你剖析EJB或J2EE系统的一把利器。

设计模式的原则

单一职责原则

“就一个类而言,应该只专注于做一件事和仅有一个引起变化的原因。”这就是所谓的单一职责原则 。该原则提出了对对象职责的一种理想期望。对象不应该承担太多职责,正如人不应该一心分为二用。唯有专注,才能保证对象的高内聚;唯有单一,才能保证对象的细粒度。对象的高内聚与细粒度有利于对象的重用。

“开-闭”原则

此原则是由”Bertrand Meyer”提出的。原文是:”Software entities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,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”。就是说模块应对扩展开放,而对修改关闭。模块应尽量在不修改原(是”原”,指原来的代码)代码的情况下进行扩展。

里氏代换原则

里氏代换原则是由”Barbara Liskov”提出的。如果调用的是父类的话,那么换成子类也完全可以运行。里氏代换原则是继承复用的一个基础。

合成复用原则

要少用继承,多用合成关系来实现。

依赖倒转原则

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,细节应当依赖于抽象。要针对接口编程,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。传递参数,或者在组合聚合关系中,尽量引用层次高的类。

接口隔离原则

接口隔离原则 认为:”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比使用单一的总接口要好”。因为接口如果能够保持粒度够小,就能保证它足够稳定,正如单一职责原则所标榜的那样。多个专门的接口就好比采用活字制版,可以随时拼版拆版,既利于修改,又利于文字的重用。而单一的总接口就是雕版印刷,显得笨重,实现殊为不易;一旦发现错字别字,就很难修改,往往需要整块雕版重新雕刻。

迪米特法则

最少知识原则。不要和陌生人说话。

设计模式分类

行为型

行为型设计模式着重解决的是静态实体之间的通讯关系,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模式:

行为型设计模式

创建型

创建型是设计模式中创建对象的模式, 包括抽象工厂模式、建造模式、 工厂方法模式、 原型模式以及单例模式。

创建型设计模式

结构型

在软件工程中结构型模式是设计模式,借由一以贯之的方式来了解元件间的关系,以简化设计。

结构型设计模式